申請康文署攀石牆程序

個人會員
須支付$30行政費
 

1. 向康文署(LCSD)確認所申請攀石牆有空檔
2. 填寫申請表格
(.pdf format) /  (.doc format)
3. 每份申請表附上$30劃線支票或入數紙

   (抬頭寫“香港攀登運動總會有限公司”)

 

屬會會員
免行政費

 

1. 向康文署(LCSD)確認所申請攀石牆有空檔
2. 填寫申請表格
(.pdf format) /  (.doc format)

 

傳真 30054192

郵寄至本會(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505號電業城15樓  香港攀登運動總會)

 

會內處理方法
(每月一日及十五日提供服務,
特別處理須另外支付$30附加費用
)

1. 將所須租用場地登記至全會租場年曆內(記錄全會所有申請過的場地)
2. 將所須租用場地登記至會員租場記錄內(記錄會員所有申請過的場地)
3. 使用總會名義向各場地發出申請表
4. 代各場地回覆
  • 如無場地 -- 通知申請者
  • 如有場地 --
    • 只有一位會員申請:通知申請者
    • 多於一位會員申請:按以下優先次序分派
          1. 總會
          2. 較少使用總會攀石場的屬會會員
          3. 較少使用總會攀石場的個人會員(教練)
          4. 較多使用總會攀石場的屬會會員
          5. 較多使用總會攀石場的個人會員(教練)
          # 相同者抽籤決定
  •  

    領取攀石場須知

    1. 如要取消申請,必須於領牆時間前4小時前以書面通知總會及場地
    2. 領取攀石場時須要由一名初級教練(或以上資格人士)及一名中級運動員(或以上資格人士)領取場地
    3. 領取攀石場時教練及運動員須持有有效資格証件(由香港攀登運動總會發出) 才可領取攀石場
    4. 場地教練只可以助教名義協助教練領場


    *申請表要求
    1. 每份申請表只可申請單一場地一個月內之場地
    2. 請儘可能提供
    傳真機號碼電郵回郵信封,以便本會回覆及給予場紙。

     

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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